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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6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汇简称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CHANGSHENG SLIDING BEARINGS CO., LTD.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实收资本: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8 日
   住所: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
   邮政编码:314115
   联系电话:0573-84182788
   传真号码:0573-84183450
   互联网网址:www.csb.com.cn
   电子邮箱:daihl@csb.com.cn
                                 4-5-1
  二、公司的股本演变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示意图
                         嘉善长盛成立
                                                      王长盛:     56.700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嘉善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
1995年6月
                             司成立
                                                      嘉善无油轴承:43.2999%
                       注册资本:150万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
             嘉善无油轴承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王长盛,嘉
1999年5月                                             王长盛:    100.0000%
                     善长盛变为外商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7.6470万美元
                           第一次增资
             王长盛以其在嘉善长盛分得的利润888万元
2001年5月                                             王长盛:    100.0000%
             增资,以增资当日汇率折合107.35万美元
                     注册资本:125万美元
                           第二次增资
2004年1月            王长盛增资1,010万美元            王长盛:    100.0000%
                     注册资本:1,135万美元
                           第一次减资
2005年4月            王长盛减资1,010万美元            王长盛:    100.0000%
                     注册资本:125万美元
                           第三次增资
             王长盛以其在长盛有限和长盛自润分得的
2007年1月    2005年度利润各1,027万元增资,以增资当    王长盛:    100.0000%
                     日汇率折合260万美元
                     注册资本:385万美元
                           第四次增资
             王长盛以其在长盛有限分得的2006年度利润
2007年10月   863.74万元增资,以增资当日汇率折合115    王长盛:    100.0000%
                             万美元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第二次股权转让
                                                      孙志华:      70.0000%
             王长盛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孙志华、孙薇
2008年5月                                             孙薇卿:      20.0000%
                       卿及其余4位公司高层
                                                      周锦祥等4人: 10.0000%
                     注册资本:3,955.7420万元
                                      4-5-2
                                                     孙志华:      61.7857%
                        第三次股权转让
                                                     孙薇卿:      20.0000%
            孙志华将所持8.21%股权转让给陆忠泉及两
2011年6月                                            周锦祥等5人: 11.0000%
              个员工持股公司联盛投资和广盛投资
                                                     联盛投资:     4.0176%
                    注册资本:3,955.7420万元
                                                     广盛投资:     3.1967%
                                                     孙志华:      53.7857%
                                                     孙薇卿:      20.0000%
                        第四次股权转让               周锦祥等5人: 11.0000%
            孙志华将所持8%股权转让给尚晖投资、立     联盛投资:     4.0176%
2011年6月
                      晖世源、英琦大河               尚晖投资:     4.0000%
                  注册资本:3,955.7420万元           广盛投资:     3.1967%
                                                     立晖世源:     2.0000%
                                                     英琦大河:     2.0000%
                                                     孙志华:      53.7857%
                                                     孙薇卿:      20.0000%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周锦祥等5人: 11.0000%
            长盛有限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    联盛投资:     4.0176%
2011年9月
                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尚晖投资:     4.0000%
                      注册资本:7,500万元            广盛投资:     3.1967%
                                                     立晖世源:     2.0000%
                                                     英琦大河:     2.0000%
                                                     孙志华:      61.7857%
                        第五次股权转让
                                                     孙薇卿:      20.0000%
            尚晖投资、立晖世源、英琦大河将所持股份
2013年3月                                            周锦祥等5人: 11.0000%
                          转让给孙志华
                                                     联盛投资:     4.0176%
                      注册资本:7,500万元
                                                     广盛投资:     3.1967%
                                                     孙志华:     69.0000%
                                                     孙薇卿:     20.0000%
                        第六次股权转让
                                                     陆晓林:      2.5000%
            联盛投资、广盛投资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孙志
2013年4月                                            曹寅超:      2.5000%
                              华
                                                     周锦祥:      2.5000%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王伟杰:      2.5000%
                                                     陆忠泉:      1.0000%
                                                     孙志华:     61.0000%
                                                     孙薇卿:     20.0000%
                        第七次股权转让
                                                     陆晓林:      6.0000%
            孙志华将所持8%股份转让给陆晓林、曹寅
2013年4月                                            曹寅超:      4.0000%
                  超、周锦祥、王伟杰、陆忠泉
                                                     周锦祥:      3.0000%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王伟杰:      3.0000%
                                                     陆忠泉:      3.0000%
                                                     孙志华:     60.0000%
                                                     孙薇卿:     20.0000%
                       第八次股权转让                陆晓林:      6.0000%
                                                     曹寅超:      4.0000%
2015年3月      孙志华将所持1%股份转让给朱三有
                                                     周锦祥:      3.0000%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王伟杰:      3.0000%
                                                     陆忠泉:      3.0000%
                                                     朱三有:      1.0000%
                                                     孙志华:     54.0000%
                                                     孙薇卿:     20.0000%
                                                     陆晓林:      6.0000%
                       第九次股权转让                曹寅超:      4.0000%
            孙志华将所持3.30%、2.70%股份分别转让     周锦祥:      3.0000%
2016年6月           给合盛投资和百盛投资             王伟杰:      3.0000%
                     注册资本:7,500万元             陆忠泉:      3.0000%
                                                     朱三有:      1.0000%
                                                     合盛投资:    3.3000%
                                                     百盛投资:    2.7000%
                                     4-5-3
    (二)公司的股本演变情况
    1、1995 年 6 月,长盛轴承前身嘉善长盛成立
    (1)嘉善长盛设立情况
    1995 年 5 月 15 日,嘉善无油轴承与王长盛签署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决定
共同投资设立嘉善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1995 年 5 月 17 日,嘉善县乡镇企业
管理局就嘉善无油轴承提交的《关于转报合资经营“嘉善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合同、章程的报告》,出具“同意上报”的意见。1995 年 5 月 23 日,嘉善县对
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善外经(1995)字第 44 号《关于对中外合资“嘉善长盛
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同意合资公司合同、章
程及商定的董事会名单,同意成立合资企业嘉善长盛。1995 年 5 月 26 日,嘉善
长盛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资浙府字﹝1995﹞8151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5 年 6 月 14 日,嘉善长盛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浙嘉总副字第
000891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 SF 型无油润滑材料、双金属材料及滑动轴承”,
注册资本 150 万元,董事长为孙志华,经营期限为 1995 年 6 月 14 日至 2006 年
6 月 13 日。嘉善长盛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嘉善无油轴承                                   649,498.50         43.2999%
王长盛                                         850,501.50         56.7001%
                合   计                      1,500,000.00        100.0000%
    嘉善长盛成立时,嘉善无油轴承为依据善体改股合[1993]5 号《关于同意将
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改组成立的股份合作制企
业,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注册资本为 180 万元,经营范围“主
营无油润滑复合材料及轴承;兼营改性 mc 尼龙轴承、金属件切削加工。”
    (2)嘉善长盛成立时出资缴纳情况
    ①王长盛缴纳出资情况
                                  4-5-4
    王长盛分三次美元现汇出资合计 60,000.66 美元,另有 1995 年 7 月 5 日和
1995 年 8 月 24 日两次现钞出资,分别为 38,937.67 美元和 1,120.67 美元,该两
笔美元现钞出资已于缴纳当日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善支局同意。截至 1995 年
8 月 24 日,王长盛合计出资 100,059 美元。
    ②嘉善无油轴承出资情况
    嘉善长盛成立时,嘉善无油轴承实际系以土地使用权和代付款出资,并非嘉
善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同意的以土地使用权及现金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A、土地使用权出资情况
    嘉善无油轴承和王长盛于 1995 年 4 月 18 日签订《中方土地出资协议书》,
约定嘉善无油轴承以 5 亩土地(征用费 32 万元)作为出资投入嘉善长盛,剩余
5 亩土地的 32 万元价款由嘉善长盛支付。通过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支付
32 万元土地转让款,嘉善无油轴承于 1995 年 6 月取得了转让对价为 64 万元、
面积为 6,666.7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嘉善长盛 1996 年 3 月将剩余 32 万元转让
价款付清,并于 2000 年 12 月取得了上述 6,666.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
证。
    B、代付款出资情况
    嘉善无油轴承在 1995 年 4 月至 7 月嘉善长盛筹建期间,代嘉善长盛支付供
电工程预付款 231,650 元、建房款 380,000 元、设备预付款 95,000 元、电话安装
费 4,437.40 元,嘉善长盛将上述款项合计 711,087.40 元计入其他应付款。1995
年 8 月 31 日,嘉善长盛将上述其他应付款中的 329,498.50 元转入实收资本。
    ③验资及验资复核情况
    1995 年 9 月 12 日,嘉善金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金会师验字(7)号《验资
报告》,验证嘉善长盛截止至 1995 年 8 月 31 日的投入资本为人民币 150 万元,
其中嘉善无油轴承投入 649,498.50 元(货币资金 329,498.50 元,无形资产 32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3.30%;王长盛投入 100,059 美元,按合同约定汇率 1:8.50
折合人民币 850,501.50 元,占注册资本的 56.70%。
                                   4-5-5
    2012 年 2 月 25 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1044 号《关于嘉
善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确认截至 1995
年 8 月 31 日止,嘉善长盛注册资本和账面实收资本数额均为人民币 150 万
元,与金会师验字(7)号《验资报告》中注册资本实收数额相一致。
    (3)嘉善长盛成立时出资的确认情况
    2011 年 12 月和 2012 年 1 月,双飞轴承(嘉善无油轴承为其前身)和王长
盛分别出具《确认函》,对上述出资事实予以确认。2012 年 1 月,嘉善县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确认函》,对嘉善长盛设立出资过程中存在的上述事宜予以
认可。2012 年 2 月,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1999 年范泾乡与干窑镇合并政府
职能)出具《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过程中有关集体股权
问题的确认书》,确认嘉善长盛设立时,中方股东嘉善无油轴承作为集体企业(股
份合作制),已经履行了相关企业内部程序,取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嘉善
无油轴承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虽未经评估,但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出资时的间隔
时间较短,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也不存在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嘉善长
盛的设立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合营双方认缴的出资已足额缴付,其设立和存续
合法、有效。
    2012 年 2 月,嘉善县人民政府魏塘街道办事处出具魏街办﹝2012﹞2 号《关
于对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过程中有关集体股权问题进行确
认的请示》,申请嘉善县人民政府对长盛轴承股权演变过程中有关集体股权问题
进行确认:嘉善长盛设立时,中方股东嘉善无油轴承作为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
已经履行了相关企业内部程序,取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嘉善无油轴承以土
地使用权出资虽未经评估,但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出资时的间隔时间较短,不
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也不存在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嘉善长盛的设立履行
了相关法律手续,合营双方认缴的出资已足额缴付,其设立和存续合法、有效。
    2012 年 3 月,嘉善县人民政府出具善政函﹝2012﹞3 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
于对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演变过程中有关集体股权问题确认的
函》,同意魏塘街道办事处对长盛轴承股权演变过程中有关集体股权问题的确认
请求。
                                  4-5-6
    2012 年 10 月,嘉善县人民政府出具善政〔2012〕46 号《关于浙江长盛滑动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集体资产事项给予确认的请示》,认为长盛轴
承在历史沿革过程中嘉善长盛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和集体股权的处置情况符合当
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手续完备,合法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
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因此,同意魏塘街道办事处对长盛轴承股权演变过程中
有关事项的确认请求,并申请浙江省人民政府给予确认。
    2012 年 11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政办发函〔2012〕105 号《关
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同意嘉善县
人民政府确认的意见。
    (4)嘉善无油轴承改制情况
    ①1993 年 10 月,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企业改革,明确企业产权关系,推进企业转换经营体制,
嘉善无油轴承依据嘉善县人民政府 1993 年 2 月下发的《嘉善县城乡集体股份合
作制试行办法》(善政(1993)18 号)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制。
    A、改制申请
    1993 年 8 月 20 日,嘉善县范泾乡工业公司和嘉善无油轴承向嘉善县经济体
制改革办公室报送《关于将嘉善无油润滑轴承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申请》,
申请将嘉善无油轴承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分乡集体股、职工个人股、机
动股(作为除乡集体股以外的其它股份的预备股,在未认购前作为乡集体股)三
种,实行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B、资产评估及确认
    1993 年 8 月 20 日,嘉善县产权事务所范泾乡办事处依据嘉善县人民政府
1993 年下发的《嘉善县城乡集体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善政(1993)18 号)、
《关于乡(镇)村企业推进股份合作制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善政[1993]106 号)
以及嘉善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1993 年下发的《嘉善县乡(镇)股份合作制企
业资产评估、折股试行办法》(善体改[1993]21 号)等关于改制资产评估的相关
规定,对嘉善无油轴承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资产评估
                                  4-5-7
报告》,确认截止 1993 年 7 月 1 日,嘉善无油轴承资产实有价值评估值为 180
万元。1993 年 8 月 20 日,嘉善县范泾乡工业公司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1993
年 9 月 17 日,嘉善县城乡集体股份制企业产权事务所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确
认。
      C、改制批复
      1993 年 8 月 30 日,嘉善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善体改股合(1993)5
号”《关于同意将嘉善县无油润滑轴承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同意嘉
善无油轴承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注册资本 180 万元,其中乡集体股股本
金 90 万元;职工个人股股本金 45 万元;机动股股本金 45 万元,在未被认购前
由归属乡集体的资产中垫入,并暂作乡集体股股份。
      D、改制实施
      根据嘉善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上述批复,108 名自然人出资 45 万元购
买了职工个人股。经过上述认股,嘉善无油轴承股本金中包括乡集体股股本金
135 万元(包括机动股股本金 45 万元),职工个人股股本金 45 万元。
      E、验资、登记及股份托管
      1993 年 8 月 22 日,嘉善县城乡集体股份制企业产权事务所(以下简称“嘉
善县产权事务所”)、嘉善县产权事务所范泾乡办事处出具了《企业实际到位股本
金报告表》,显示企业实际到位股本金总额为 180 万元。1993 年 10 月 25 日,嘉
善无油轴承依法在嘉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嘉善无油轴承编
制了《嘉善县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证登记花名册》,并于 1993 年 11 月在嘉善县
产权事务所办理了企业股权证托管手续。根据托管资料,嘉善无油轴承股东出资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1     范泾乡人民政府          1,352,000.00    56    曹立忠           2,000.00
  2     孙志华                    40,000.00     57    王桂莲           2,000.00
  3     姚祖胜                    20,000.00     58    沈玲萍           2,000.00
  4     王伟业                    20,000.00     59    陈剑华           2,000.00
  5     周引春                    20,000.00     60    柴荣珍           2,000.00
                                    4-5-8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6     徐   耕                  10,000.00    61    吴素英           2,000.00
 7     张思祥                   10,000.00    62    张银华           2,000.00
 8     陈志明                   10,000.00    63    张学东           2,000.00
 9     赵永乐                   10,000.00    64    沈治中           2,000.00
 10    张   洪                   8,000.00    65    沈金祥           2,000.00
 11    谈建新                    8,000.00    66    朱彩珍           2,000.00
 12    浦志林                    7,000.00    67    曹小龙           2,000.00
 13    周锦洪                    6,000.00    68    吴四娟           2,000.00
 14    黄国林                    6,000.00    69    周国萍           2,000.00
 15    程汉忠                    5,000.00    70    周华根           2,000.00
 16    俞士伟                    5,000.00    71    浦明汉           2,000.00
 17    黄连法                    5,000.00    72    陆明强           2,000.00
 18    沈荣华                    5,000.00    73    夏国荣           2,000.00
 19    赵华钦                    5,000.00    74    张文娟           2,000.00
 20    翁玉桂                    5,000.00    75    朱菊芳           2,000.00
 21    陈志鳌                    5,000.00    76    周引乾           2,000.00
 22    李顺明                    5,000.00    77    杭祥根           2,000.00
 23    石国笙                    5,000.00    78    谈文彩           2,000.00
 24    程卫国                    5,000.00    79    陈岱红           2,000.00
 25    薛宝祥                    5,000.00    80    浦雪兰           2,000.00
 26    竺兆中                    5,000.00    81    浦明甫           2,000.00
 27    刘   海                   5,000.00    82    徐向东           2,000.00
 28    王   琪                   5,000.00    83    姚勇义           2,000.00
 29    吕壬基                    4,000.00    84    金凤英           2,000.00
 30    陈   琛                   4,000.00    85    王彩荷           2,000.00
 31    陈彩花                    4,000.00    86    周富英           2,000.00
 32    朱美英                    4,000.00    87    王静芳           2,000.00
 33    单亚元                    4,000.00    88    杭勤松           2,000.00
 34    沈持正                    4,000.00    89    杭碧莲           2,000.00
 35    顾美娟                    4,000.00    90    金彩芳           2,000.00
 36    曹亚芳                    4,000.00    91    谈彦云           2,000.00
 37    周彩珍                    4,000.00    92    马方炎           2,000.00
                                  4-5-9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38      陆明丽                           4,000.00    93    吴为民                       2,000.00
 39      高林珍                           4,000.00    94    沈雅芳                       2,000.00
 40      沈玲英                           4,000.00    95    郁申险                       2,000.00
 41      李剑青                           4,000.00    96    郁振东                       2,000.00
 42      郁美华                           4,000.00    97    倪中海                       2,000.00
 43      王金英                           4,000.00    98    吴红娥                       2,000.00
 44      顾跃明                           3,000.00    99    沈之明                       2,000.00
 45      王明元                           3,000.00    100   陈     勇                    2,000.00
 46      陶兴忠                           3,000.00    101   浦泉荣                       2,000.00
 47      顾爱明                           3,000.00    102   张大基                       2,000.00
 48      单亚明                           3,000.00    103   朱海明                       2,000.00
 49      周   芳                          3,000.00    104   夏善明                       2,000.00
 50      沈利忠                           3,000.00    105   张新平                       2,000.00
 51      沈林根                           3,000.00    106   徐智雷                       2,000.00
 52      陆   镇                          3,000.00    107   俞振浩                       2,000.00
 53      高凤英                           3,000.00    108   于善光                       2,000.00
 54      王炳良                           2,000.00
                                                            合    计                 1,800,000.00
 55      周春峰                           2,000.00
    注 1:根据当时有效的嘉兴市人民政府 1987 年 10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健全乡镇工业
公司组织领导的意见》(嘉政[1987]50 号)的规定,乡镇工业公司是乡镇范围内的合作经济
组织,由乡人民政府领导。同时,由于嘉善县范泾乡工业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嘉
善无油轴承乡集体股的股东确认为嘉善县范泾乡人民政府,并以此向嘉善县产权事务所进行
登记,核发股权证。
    注 2:原职工个人股东陆忠飞股权证托管前退股本金 2,000.00 元,转入乡集体股,故乡
集体股股本金合计为 1,352,000.00 元。
      ②1993 年-2000 年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A、1993 年股权转让
         出让方               转让股本金(元)       转让价款(元)              受让方
唐建强                                   2,000.00            2,000.00       徐智雷
陆忠飞                                   2,000.00            2,000.00       范泾乡人民政府
      B、1995 年股权转让
      1995 年 4 月,吴四娟将其持有的 2,000 元股本金转让给范泾乡人民政府;1995
                                          4-5-10
年 9 月,张思祥、陈志明将其分别持有的 10,000 元、10,000 元股本金转让给范
泾乡人民政府。
     出让方名称       股本金(元)        转让价款(元)          受让方名称
吴四娟                       2,000.00             2,000.00
张思祥                      10,000.00            10,000.00   范泾乡人民政府
陈志明                      10,000.00            10,000.00
    C、1998 年股权转让
    1997 年 12 月 29 日,经嘉善无油轴承董事会通过,范泾乡人民政府将其持
有的 32 万元股本金分别转让给孙志华 16 万元、周引春 8 万元、姚祖胜 8 万元。
1998 年 1 月,上述受让股东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1998 年 3 月,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出让方姓名     股本金(元)            转让价款(元)              受让方姓名
谈建新                   8,000.00                     8,000.00   孙志华
沈荣华                   5,000.00                     5,000.00   孙志华
黄连法                   5,000.00                     5,000.00   孙志华
倪中海                   2,000.00                     2,000.00   姚祖胜
吴为民                   2,000.00                     2,000.00   王彩荷
沈治中                   2,000.00                     2,000.00   沈持正
竺兆中                   5,000.00                     5,000.00   刘    海
周富英                   2,000.00                     2,000.00   周华根
夏国荣                   2,000.00                     2,000.00   王丽红
王明元                   3,000.00                     3,000.00   王丽红
    D、1999 年股权转让
    1999 年 11 月 15 日,经嘉善无油轴承董事会通过,并经嘉善县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确认,范泾乡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 34.68 万元股本金分别转让给孙志华
17.48 万元、周引春 8.45 万元、姚祖胜 8.75 万元。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次股
权转让以嘉善无油轴承账面净资产为基础,确认股权转让价款为 250 万元,该等
价款已支付完毕。此外,自然人王炳良将其持有的 3,000 元股本金转让给周引春,
转让价格为 3,000 元。上述股权转让后,嘉善无油轴承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4-5-11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金(元)                  占比
  1     范泾乡人民政府                                     707,200.00               39.29%
  2     孙志华                                             392,800.00               21.82%
  3     姚祖胜                                             189,500.00               10.53%
  4     周引春                                             187,500.00               10.42%
  5     其他 91 名股东                                     323,000.00               17.94%
                 合    计                                 1,800,000.00           100.00%
      E、2000 年股权转让
      2000 年 4 月 10 日,经嘉善无油轴承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嘉善县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确认,范泾乡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 70.72 万元股本金分别转让给孙志
华等 62 名自然人。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本金(元)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本金(元)
  1      孙志华                   150,000.00        33     徐国平                   2,000.00
  2      周引春                   133,200.00        34     吕蓉蓉                   2,000.00
  3      浦志林                    50,000.00        35     黄文彦                   2,000.00
  4      沈持正                    15,0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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