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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
                      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浩捷”)100%股权/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交易对方策划。在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的过程
中,严格控制了知情人员的范围,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 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开
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经申请,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
告》,并于当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三、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按照要求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
计和评估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中介机构的保密责
任。
    四、 公司在股票停牌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对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并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
确保没有内幕交易的情况发生。
    五、 公司在停牌后按照要求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记录了本次交易
各个关键时间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决策方式等。
    六、 在广浩捷与公司就本次交易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
架协议》中,公司与广浩捷全体股东约定:该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和保密资料
的接受方应当保守资料秘密,不得泄露该协议的内容;除事先获得保密资料提供
方书面同意或协议另行指定的情况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同时约定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
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广浩捷的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
义务。
    七、 广浩捷全体股东在参与探讨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
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广浩捷全体股东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
和个人泄露相关重组信息。
    八、 在公司召开有关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之前,广浩
捷全体股东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以及广浩捷全体股东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
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赛摩电气股票之行为,也
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
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 年 10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
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海生
                                            日期: 2017 年 10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
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字页)
交易对方签字:
       杨海生                      谢永良                  胡润民
       罗盛来                      魏永星                   于泽
珠海横琴纳特思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杨海生
                                              日期: 2017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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