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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4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鸣科化”)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
会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明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停牌。在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
了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根据重大资产重
组推进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各方较多,重组方案最终确定仍然需要与
各方进一步确认,同时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规模大,涉及采矿权、探矿权等多种
类型资产评估,目前现场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且交易标的属于
国有资产,需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无法在重组停牌后 3
个月内复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
过 1 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关联董事周四
新先生、吴叶兵先生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7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参与项目投拍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项目投拍,此次竞拍能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中有
关暂缓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暂缓披露相关竞拍信息。公司将于竞拍结果揭晓
后,另行披露相关竞拍信息。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雷鸣
科化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7-061)。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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