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
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
及负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再次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
负债方案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本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