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
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加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熙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阮正富先生、卢成益先生、陈熙先生、陈永春先生、段大伟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吕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林
成丽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咏恩、王佳芬、蔡海静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