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辽宁九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定
期存单质押给银行,为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开立国际信
用证提供担保,质押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质押期限同国际
信用证业务期限。
由于公司董事长魏钢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
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