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润装备”)全资子公司常熟通润
装备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装备发展”)与关联方常熟大森股权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常熟大森”)、常熟焱润股权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熟焱
润”)共同出资设立江苏通润工具箱柜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
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其中装备发展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常熟大森出资8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16%,常熟焱润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新设公司拟承接通润装备
龙腾厂区现有的工具箱柜部分制造业务,通润装备龙腾厂区工具箱柜相关生产设备
将出售给新设公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工具箱柜业务
受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背景下,通过与核心员工共同投资,在企业与员工之
间建立利益共同体,使得公司管理人员与及关键岗位员工与公司同命运、共发展,
同时通过整合公司现有业务,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工具箱柜业务新产品、新市场
的开发和开拓,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的经营业绩及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风险
能力,符合通润装备的根本利益,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 贝政新、杨海坤、徐凤英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