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管王涤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2),公司董事孙贵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星先生、王涤非先生计划
自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的 15 个交易日后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窗口
期不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分别不超过 15.3125 万股、1.8125 万股和 2.1875 万股,减持价格将
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 年 8 月 25 日及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2017-111),公司董事孙贵臣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星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了减持,孙贵臣及王晓
星先生已完成减持计划,高级管理人员王涤非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涤非先生发来《关于减
持股票计划实施进展的函》,王涤非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完成了减持
股份,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价格或 本次减持数量
减持时间或者 减持数量
姓名 职务 者均价 合计占公司总
期间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党委副 2017 年 10 月
王涤非 12.10 21,875 0.003162%
书记 11 日
(一)截至本次减持进展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涤非先生持股情况见
下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前持 本次减持后 本次减持后持
姓名 职务 持有数量 有股份占公司 持有数量 有股份占公司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党委副
王涤非 87,500 0.012647% 65,625 0.009485%
书记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三、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所涉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已
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