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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102 号文)核准,公司以人民币 27.06 元每股的发行价格
非公开发售 76,237,9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2,062,999,982.34
元,扣除直接扣除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41,260,000.00 元后,
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1,739,982.34 元,扣除其他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4,050,377.2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17,689,605.1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 1112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2014 年 11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桥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
分行宝钢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电港支行(账号:
03429500040007061) 、上海银行营业部(账号:31600703002463651) 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电路支行(账号:31001527400050022748)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存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
使用。2015 年 3 月,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电路支行募集资
金 专 项 存 放 账 户 ( 账 号 : 31001527400050022748) 中 剩 余 的 资 金 人 民 币
151,532.18 元转到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后销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协
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金额                     用途
                                           (人民币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期
公司上海张江集电港支   03429500040007061   10,407,191.93    项目(微小化系统模组制造新
行                                                          建项目)
上海银行营业部                                              高传输高密度微型化无线通信
                       31600703002463651   92,215,254.08
                                                            模块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102,622,446.01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941,686,379.04 元 。 其 中 非 公 开 发 行 后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人 民 币
1,103,165,389.38 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38,520,989.66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2,622,446.01 元(其中包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26,770,752.13 元)。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02,622,446.01 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
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
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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