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 千里 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联通下属子公司
签署打令 VR 手机采购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约 5.4 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最终实际向联通华盛销售打令 VR 手机的
数量将由市场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估计本合同将对本年
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
一、合同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打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打令智能”)与中国联通下属子公司联通华盛通
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华盛”)于近日签署了《保千里打令 V10S(全网通版)
移动终端采购合同》。打令智能将按要求向联通华盛销售保千里打令 VR 手机(V10S)
采购合同涉及的销售金额约为 5.4 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合同类
型属于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且金额尚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范围,亦不属于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次合同标的为打令 VR 手机(V10S),本合同涉及的销售金额约为 5.4 亿元人
民币。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华盛系中国联通下属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61052.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薛吉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三座六层 612、613、615
室
经营范围:生产手机、有线或无线通信终端、计算机、上网卡、电话卡(以上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维修手机、有线或无线通信终端、计算机、上网卡、
电话卡、软件及其零配件、电子产品、办公机械、机械设备;提供上述业务的客户服
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
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概要
买方: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打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本合同的标的物指由卖方承销的保千里打令 V10S(全网通版)移动终端产品
——打令 VR 手机(V10S),包括合同约定的所有产品配置。
2、本合同项下由卖方提供的产品,交付前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并提
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测验报告。
3、本合同涉及的销售金额约为 5.4 亿元人民币。
4、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付款依据后当日内核实,经核实无误后通知卖方开票
数据,卖方在得到开票数据三日内向买方开具该批货款 8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由买
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 28 天内且合同书面签署生效后以电汇形式支付该批货款的
80%,待合同有效期满且收到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剩余 20%款项。
5、对本合同的项下产品,在卖方满足合同约定供货计划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
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12 个月。如因卖方原因导致未按计划进行供货,合同原则
上顺延 3 个月。
6、卖方承诺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针对消费者按照三包规定要求退
机的,如符合相关退机条件的零售店应及时予以退机,并由卖方提供相应的换机服务。
7、合同有效期内,如某批交货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 10%以上的产品出现同
一故障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召回该批货物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本合同当事人各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卖方承诺直接配送至买方指定仓位。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智能手机已经能满足消费者的基本使用需求,智能手机进入存量市场,中国
未来智能手机市场在于用户升级换机的需求。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手机上的应用,
将有效地激发存量手机市场的换机需求。打令 VR 手机(V10S)是公司第二代打令 VR
手机。
联通华盛为中国联通下属子公司,中国联通在国内通讯市场拥有极强的影响力,
拥有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通信网络。
本次与联通华盛合作,将使公司打令 VR 手机销售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增加打
令 VR 手机的市场覆盖面,加快公司打令 VR 手机推向市场的速度,有效提升打令 VR
手机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对手机市场教育,推动公司在 VR 手机市场领域的战略布局。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最终实际向联通华盛销售打令 VR 手机的数量将由市场决定,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暂时无法估计本合同将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
若公司未来无法整合打令 VR 手机上游供应链,可能出现产能无法匹配订单的状
况,存在交货延迟的风险。
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
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