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以岭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
      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
      通知,获悉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给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中海信托中国光大银行中海优先收益2号资金信托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融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影响以岭医药科技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
      投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本次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质权人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万股)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中海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
以岭医药                               2017 年 10   2018 年 10
           公司第一大股东     6,005                              托中国光       15.96%       融资
  科技                                  月9日        月9日
                                                                 大银行中海
                                                                 优先收益 2
                                                                 号资金信托
           该笔质押登记手续于2017年10月9日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科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76,276,398股(其中
      90,000,000股登记在“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详见
      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03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
完成股份信托登记的公告》),占公司总股本的31.24%;本次质押股份60,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质押部分股份后,以岭医药科技共质押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186,0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5%。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