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光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光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光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刘光辉先 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光辉先生的辞职文件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光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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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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