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
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95,688,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7%;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95,688,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可对所持股份做出转让、质
押等安排,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以下相关条款供参考。
“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
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
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相关规定。”
5、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1056 号 ) 的 核 准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195,688,484 股 新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4.9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968,657,99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645,688.48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52,012,307.32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1080004 号验资报告。
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61,085,942 股增加至 1,256,774,426 股。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预留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延维、程培壮、尚永红三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已不
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以 2.16 元/股回购并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办理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 1,256,774,426 股减少至 1,256,564,426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7 名认购对象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河南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95,688,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7%。
3、本次总计 7 名股东(涉及证券账户名称 8 个)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禁数 实际可上市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号 份总数(股) 量(股) 流通 股份数
创金合信基金-招
创金合信 商银行-华鑫国际
1 基金管理 信 托 - 华 鑫 信 60,606,060 60,606,060 60,606,060 0
有限公司 托华昇 13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融通资本-工商银
深圳市融
行-广东粤财信托
通资本管
2 -粤财信托金粤 31,313,131 31,313,131 31,313,131 0
理股份有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限公司
计划
3 贾跃彩 贾跃彩 30,707,070 30,707,070 30,707,070 30,707,070
中原期货股份有限
中原期货
公司-中原期货-
4 股份有限 20,202,020 20,202,020 20,202,020 0
水星 2 号资产管理
公司
计划
民生加银基金-平
安银行-民生加银
18,787,879 18,787,879 18,787,879 0
万思定增宝 9 号资
民生加银
产管理计划
5 基金管理
民生加银基金-民
有限公司
生银行-民生加银
1,010,100 1,010,100 1,010,100 0
万思定增宝 3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6 有限责任 19,595,959 19,595,959 19,595,959 0
公司
公司
新沃基金-民生银
新沃基金 行-国民信托-国
7 管理有限 民信托恒星科技 13,466,265 13,466,265 13,466,265 0
公司 定增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合计 195,688,484 195,688,484 195,688,484 30,707,070
注:贾跃彩持有公司相关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本次解限
不影响其质押状态。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6,605,293
非流通股 33.95% -195,688,484 230,916,809 18.38%
高管锁定股 226,227,661 18.00% 226,227,661 18.00%
首发后限售股 195,688,484 15.57% -195,688,484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4,689,148 0.37% 4,689,148 0.3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29,959,133 66.05% 195,688,484 1,025,647,617 81.62%
三、总股本 1,256,564,426 100.00% 0 1,256,564,426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海通证券对恒星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