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筹划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或“本次交易”)。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夏建统实际控制的
杭州睿康物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睿亚环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而拟持有的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
PT. Nusantara Infrastructure Tbk.(以下简称“NIT”)股权,标
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建统,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
资产,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标的资
产收购的意向协议。
(3)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
公司聘请了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
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并
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
介机构的选聘;与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
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与交易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
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标的资
产收购的意向协议;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赴印度尼
西亚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就工作内容与印度尼
西亚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此外,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具体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鉴于本次收购的最终标的为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 NIT,公司先后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条款、境内交易架构设置等事项与有关各
方进行了反复沟通和磋商。但由于公司公告印度尼西亚标的 NIT 后,
NIT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公司与有关各方反复沟通及努力争取
下,交易对方与 NIT 股票出售方仍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且达成
时间无法确定,前次交易预计难以按照原先计划完成。公司无法在规
定的停牌时限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基于上述原因,经审慎判断,为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
四、承诺
公司承诺自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审慎研究后的结果,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
围绕战略目标,立足主业,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
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寻求产业投资、并购和行业整合机会,在努力进行
内生式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外延式发展,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证券复牌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将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七、备查文件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睿康物联投资有限公
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