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麦镇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
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划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位于广州生物岛环岛 A 线以北 AH0915002 地块 1、
2 号土地使用权与上盖建筑及其配套物业、工程、设备设施,添附的设备设施、
装修、装饰、家具、物品等资产以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州协和精准医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精准医疗”),有利于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公司内部资源,
提升公司资产配置及业务的专业化管理程度,本次资产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同时公司率先对生物岛 2 号地块进行划转,
后续待生物岛 1 号地块完成过户手续后进行相应划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影响公司现有资产使用及业务经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划转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广东香雪精准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
精准医疗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免疫治疗领域的发展,本次增资金额以香雪
精准医疗公司目前认缴注册资本为依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
合作共赢的原则制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宜。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广州市香雪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向郑州光超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超医疗”)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资助资金有利于保障光超医疗的经营发展,光超医疗股东谢军列为本次财务资
助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