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拟参与投拍矿山
资源所需的资金,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加快融资速度,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2、本次贷款利率符合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
的标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回避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在股东
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贷款具体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向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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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江 石葱岭 费蕙蓉 周 俊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