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明哲先生、李志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舜皋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明哲先生、李志梅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吴舜皋先生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
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卢贺会女士任期届满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任期
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卢贺会女士在担任公司
监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卢贺会女士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
会对卢贺会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