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数字认证: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3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17年9月13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
日15:00至2017年9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01公司第
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54,385,7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98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0,616,964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63.2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768,829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4.71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768,9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1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768,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110%。
    8、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01 选举詹榜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林雪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卢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蒋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雷毅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2.01 选举王渝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杜美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张文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3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3.01 选举刘明哲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李志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0,616,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2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385,7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768,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403,07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768,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晓力律师、黄菁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