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4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取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及大连市
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21200103,发证
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有效期为三年。(详见公司公告:2015-013)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最新规定,经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专项审
计,公司不满足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申报条件。
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7年9月28日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将不再享受关
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17年度
起将由15%调整为2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