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 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合肥市长江西路669 号
通讯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669 号
联系人: 高祥
电话: 0551-2229603
签署日期: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事宜尚需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实施。
4、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和主要责任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股份的情况 1
第二节 持股目的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3
二、股权转让协议简要内容 3
三、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调查 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间的负债、担保情况 4
五、权利限制情况 4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国资公司、收购人、划入方 指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荣事达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三洋、上市公司 指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国资委 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国资委 指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国资公司无偿划入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33.57%的国有股权,计111,784,000股,从而导致合肥三洋控股股东变化的行为
《股权划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指国资公司与荣事达集团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国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669 号
法定代表人: 金友华
注册资本: 77,464.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100100694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资本经营,电子、电器、机械、模具开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产品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 1985年5月28日至2027年11月28日
税务登记号: 340104149154905
主要股东名称: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669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金友华 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左佑 男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荣事达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睿 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合肥 无 上海荣事达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友旭 男 董事/财务负责人 中国 合肥 无 无
张智 男 董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王仕国 男 董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文龙 男 董事 中国 合肥 无 芜湖荣事达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晓峰 男 董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宣华 男 监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汤高华 男 监事 中国 合肥 无 荣事达包装公司财务总监
刘国敏 女 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本部总经理 中国 合肥 无 无
宣海波 男 监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陈咏梅 女 监事 中国 合肥 无 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为了明晰荣事达集团产权关系,2008年12月1日,合肥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合肥荣事达集团产权界定及持股主体的批复》,将荣事达集体持股联合会持有的荣事达集团公司97.98%的股权界定为国有股权,并授权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008年12月1日,国资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无偿划入荣事达集团所持合肥三洋33.57%股份(计111,784,000股),并就此与荣事达集团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已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准,并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本次权益变动后,荣事达集团不再持有合肥三洋的股份,且目前未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荣事达集团持有合肥三洋111,784,000股股份,占合肥三洋总股本的33.57%。
二、股权转让协议简要内容
2008年12月1日,国资公司与荣事达集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荣事达集团为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划出方,国资公司为划入方。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33.57%的股份,计111,784,000股。
3、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为国有法人股。
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肥三洋33.57%的股权,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标示的为境内法人股,在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复后,该部分股权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示管理暂行规定》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因此在过户前后股份的性质都为国有法人股,没有发生变化。
4、权利限制情况
荣事达集团所持合肥三洋全部股份均已在债权银行质押,详见本节"五、权利限制情况"
5、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为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需要支付对价。
6、生效条件
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划转经安徽省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生效。
7、标的股权交付
标的股权交付日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划转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三、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调查
划入方名称: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法定代表人: 俞能宏
注册资本: 69,157.5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1001007947(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运营;权益型投资、债务型投资;信用担保服务;资产管理,理财顾问,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兼并、收购。
经营期限: 自1996年09月2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税务登记号: 皖地税合字340103149175298
出资人名称: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8层
国资公司作为划入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