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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
  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用
于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
项目的建设。
     公司拟调整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
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同意终止由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强身药业”)实施的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将该项目募集
资金用于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
和仓库项目的建设;并同意调整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强身药业新
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陈德康、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3,873,62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4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500.00 万元,其中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强身药业公司
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价认缴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747,252 股股份
(折合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他特定对象以货币资金 40,500.00 万元认缴,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080.81 万元,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净额
为 48,080.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6 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                34,600.00        34,600.00
    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
  2                                           8,464.00           6,134.00
    仓库项目
  3     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       5,215.00            5,215.00
  4     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         4,551.00            4,551.00
                  合计                      52,830.00           50,5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
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平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708.96 万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平湖支行     297720000018800007258      52,234,347.06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33050163732700000303           49,108.81    活期存款
                                                               强身药业公司
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8110801012100826990               500.00
                                                                 活期存款
                                                               强身药业公司
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19340101040029337           4,805,635.50
                                                                 活期存款
    合计         /                          57,089,591.37 /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置换截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 29,078.8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自筹资金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额
  号                                                            入金额
  1     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                   34,600.00         24,600.00
    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
   2                                             8,464.00          4,478.86
    间和仓库项目
    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
   3                                             5,215.00
    项目
    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
   4                                             4,551.00
    目
                  合计                          52,830.00         29,078.86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
           投资项目                                                进度
号                             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额
1   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    34,600.00  34,600.00    34,600.00100.00%
    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
2                            8,464.00    6,134.00   6,134.75 100.01%
    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
    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
3                            5,215.00    5,215.00           0        0
    产车间项目
    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
4                            4,551.00    4,551.00   1,654.04    36.34%
    车间项目
    合计                    52,830.00   50,500.00 42,388.79          /
注: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是以已累计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相比。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实施内容及调整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有关情况
     (一)终止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
     1、募投项目情况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
生产车间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5,21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416 万元,辅底流动资
金 799 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0,000 万支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项目建设
地点在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预计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预计 2018
年 12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建成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为 37.16%。目前,该项目尚未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
     2、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
     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是强身药业独家中药品种,虽然该产品拥有较高的质
量及疗效,但其在滋养安神类产品中的市场知名度较低,产品的品牌及口碑的积
累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强身药业的口服液产能及母公司的口服液产能基本能满
足市场需求。综合考虑到公司现有口服液产能以及滋养安神市场状况,并结合公
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为确保募集资使用效益,经审慎考虑
决定终止实施本项目。
     3、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
和预期利润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终止实施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公司
将该募集资金存储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强身药业新建酒
剂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的建设。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实施内容
    公司拟调整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
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同时,拟调整上述两个项目实施内容。
    1、原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基本情况
    (1)原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强身药业
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项目总投资 4,551.00 万元,其中辅底流动资金 455 万
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40.69%,建成后年生产规模为 350 万
瓶,建设期为 2 年。
    (2)原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强身药业
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 8,464 万元,年建设规模为 1,455
批,建设期 2 年,中药提取车间(含前处理车间)面积 9,900 平方米、仓库 6,690
平方米。
    2、调整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以及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和实施
内容的有关情况
    (1)调整酒剂生产车间项目总投资和实施内容的有关情况
    随着工程进展,施工图设计完善,经详细测算,本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6,636
万元,在原总投资 4,551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投资 2,085 万元。
    总投资增加主要原因系项目具体实施内容需要调整,包括:一是生产车间建
筑单价提高。建筑单价提高的原因主要系建筑材料及人工等建筑成本上升,原投
资估算价格偏低;另外,由于提高了生产车间建筑的标准,采用新的防爆、卸泄
爆材料,导致建筑单价上升。二是增加危险品仓库,增加了建筑面积 292 平方米,
该部分投入原投资估算并未考虑。三是为使厂区配套设施完善,符合环保及消防
安全的要求,增加了辅助工程,增加了原投资估算中未考虑的环保设施、消防设
施、锅炉房、厂区桥梁、道路及绿化等工程项目。四是缓建成品仓库(减少面积
9,512 平方米),利用现有的仓库,以节省投资。五是调整生产车间面积,由原
10,440 平方米调整为 8,961 平方米,减少面积 1,479 平方米,生产车间面积的
调整有利于生产流程合理布局。
    本次调整项目总投资后酒剂生产车间项目预计产生的年净利润为 2,975.08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30.47%,其生产规模和建设期不变。
    (2)调整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和实施内容的有关情况
    经详细测算,本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9,176 万元,在原总投资 8,464 万元的基
础上增加投资 712 万元。
    总投资增加主要原因系项目具体实施内容需要调整,包括:一是生产车间建
筑单价提高。建筑单价提高的原因主要系建筑材料及人工等建筑成本上升,原投
资估算价格偏低;另外,由于提高了生产车间建筑的标准,采用新的防爆、卸泄
爆材料,导致建筑单价上升。二是高架仓库改为混凝土结构仓库,减少仓库设备
投资,降低了仓库造价。三是增加了仓库面积,仓库原面积为 6,690 平方米,现
调整为 7,797 平方米,增加 1,107 平方米,仓库面积的调整有利于保证生产车间
的生产原料及产品储存需要。四是调整生产车间面积,生产车间原面积为 9,900
平方米,现调整为 10,274 平方米,增加生产车间面积 374 平方米。五是增加污
水处理站,原投资估算未考虑。
    上述两个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     投资金额 占总投
                工程内容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资比例
             酒剂生产车间             3,835       84.27%       4,681 70.54%
             危险品仓库                   0            0           55   0.83%
             辅助工程                     0            0       1,050 15.82%
强身药业新
             工程建设其他费
建酒剂车间                             103        2.26%         157    2.36%
             用
             预备费                    158       3.34%          238    3.59%
             辅底流动资金              455      10.00%          455    6.86%
             合计                    4,551        100%        6,636     100%
强身药业新   中药提取生产车
                                     3,711      43.84%        7,178   78.23%
建新药提取   间
生产车间和   仓库                    4,212      49.76%        1,253   13.66%
 仓库          污水处理站                  0          0        159    1.73%
               工程建设其他费
                                         215      2.54%        233    2.54%
               用
               预备费                   326       3.85%        353    3.84%
               合计                   8,464        100%      9,176     100%
     3、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2,388.79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5,692.02 万元(未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综合考虑到前述拟终
 止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的募投项目,以及拟调整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
 库项目、酒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总投资,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投资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募
                                           累计投入    项目总投
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资金投资金                            集资金投
                                             金额          资
                                额                                  资金额
     收购强身药
1                34,600.00 34,600.00 34,600.00 34,600.00 34,600.00
     业 100%股权
     强身药业新
     建中药提取
2                  8,464.00    6,134.00    6,134.75 9,176.00     7,134.81
     生产车间和
       仓库项目
     强身药业新
3 建口服液生       5,215.00    5,215.00           0          0
     产车间项目
     强身药业新
4 建酒剂生产       4,551.00    4,551.00    1,654.04 6,636.00     6,346.00
       车间项目
       合计      52,830.00 50,500.00 42,388.79 50,412.00 48,080.81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按照实际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规划测算。
     4、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实施内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涉及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以及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建设
 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状况,综合考虑
 强身药业的整体规划需要,本次对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强身药业新
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总投资和实施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会严格管控资金的使用,将募集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率。
未来若上述两个项目出现资金不足情况,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实施
不受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并将此募集资金用于强身药业
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的建设,是
基于当前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
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不涉及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以及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建设内容实质
性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
性的影响。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强身药业的口服液产能及母公司的口服液产能基本能满足
市场需求,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预期利润情况,同意公司终
止实施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将此募集资金用于强身药业新建酒剂
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的建设。同时,同意
相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调整不涉及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以及酒剂生产
车间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
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有关决议文件,同时审阅了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莎普爱思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述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保荐机构对莎普爱思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
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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