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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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今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08年度民字第9857号),中地公司与北京舜日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舜日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日装饰")
被告一: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宏业")
一、事由
2001年8月20日、2002年4月27日2003年10月28日原告与中地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及之后,中地公司尚拖欠工程款1200多万元至今未付。舜日装饰经调查发现:中地公司除华普中心大厦外无其他财产,而中地公司又将华普中心大厦一段预售给中天宏业公司,导致中地公司没有可供向原告履行债务的财产。
二、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天宏业公司与中地公司签订的四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预售合同》无效;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天宏业公司与中地公司赔偿舜日装饰经济损失90万元;
3、由中天宏业公司与中地公司负担本案诉讼费。
三、进展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并将在2008年12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
公司将根据案情的进展,披露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