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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举报制度
公告日期:2008-12-0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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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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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员工正常行使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根据《证券法》、《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举报应恪守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举报原则,重视证据和调查 
    线索。 
    第二章 举报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中存在的违反 
    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公司章程、内部制度及道德规范等的行为,以及一切有损于或 
    可能有损于公司及其利益相关人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的违规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范围覆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分支机 
    构、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各个环节。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发现违规行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按 
    本制度规定举报有关问题,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受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 举报方式及内容 
    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信函、传真、面谈、电话、 
    电子信箱及其他方式,向举报受理部门进行举报。 
    第七条 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职务、所属部门和该部门有效联系方式以及直 
    接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的准确名称; 
    (二)清楚叙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三)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详尽描述; 
    (四)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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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 
    询和回复意见。对于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第四章 举报处理 
    第九条 公司举报受理部门为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司稽核部。 
    举报人也可向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裁、合规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直接举报违规行为。相关人员收到举报材料后3 个 
    工作日内,应将举报材料转交至受理部门。 
    第十条 举报受理部门设立举报登记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拆阅、登记,不 
    得丢失、泄密或搁置拖延。对有明确来源的举报材料在15 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答复 
    是否正式受理。 
    第十二条 面谈举报或举报人来访,至少两名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待并认 
    真倾听、询问,做好记录。记录要向举报人宣读或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可 
    以请举报人签字。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第十三条 举报受理后,受理部门将有关情况提交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公司主 
    要领导,领导研究后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调查处理完毕后,受理部门将解决结果回复有署名的举报人,相关材 
    料由受理部门留存归档并指定专人保管。档案的调阅需取得受理部门和调阅部门的分 
    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调阅记录。 
    第五章 举报人保护与奖惩 
    第十五条 举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受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一)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二)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 
    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 
    (三)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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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 
    (四)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第十七条 设立举报奖励金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 
    报人的,违反公司规定的,按照《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任何部门和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违反公司规定的, 
    按照《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违反公司规 
    定的,按照《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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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违规举报表 
    违规举报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所在部门 
    被举报人 
    职务 主管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举报人 
    (可选填) 
    邮箱 通讯地址 
    移交人 
    举报类型 
    举报详细内容 
    备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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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违规举报登记表 
    违规举报登记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所在部门 
    被举报人 
    职务 主管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举报人 
    邮箱 通讯地址 
    举 报 内 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受 理 
    部 门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领 导 
    批 示 
    (签字): 年 月 日 
    办 理 
    情 况 
    年 月 日 
    结 果 
    反 馈 
    年 月 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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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违规举报档案调阅表 
    违规举报档案调阅表 
    编号: 
    申请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使用对象: 原件□ 复印件□ 
    使用性质: 借出□ 借阅□ 复印□ 信息查询□ 
    办理事项 
    使用文件名称及数量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预计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实际归还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负责人意见 
    申请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人意见 
    档案管理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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