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 12 时。会议应参
加董事 8 名,实参加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占用规模,提高公司资产变现率以及资金流动性,公司
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工作。本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总发行规模不
超过 5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
先级资产支持票据设定预期收益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不设
预期收益率,由公司和相关投资者共同认购,其中公司对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认
购份额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 3%。
因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董
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任何两位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处理与发
行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航天晨光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