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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8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0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6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前,本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
31,807万元。
    ●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 次 担 保 在 本 公 司 201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
内,并进行了额度调剂,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日升”)系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
司,海南日升是公司海口西岸首府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加快推进西
岸首府项目的开发建设,海南日升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信托”)于2017年9月27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安信信
托拟向海南日升发放贷款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24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2%。
    海南日升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口市西海岸新区长流起步控制区的
西岸首府项目一期(36#)地块的全部未出售现房及车位(包括建筑
面积为120.84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8,478.66平方米的商铺、面
积21,096.29平方米的车位)及西岸首府项目二期(35#)地块(土
地面积为31,491.1平方米)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北京中弘弘
毅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南日升100%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
担保。
    本公司拟为海南日升上述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与安信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以签署
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7-2018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2017-2018 年度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77 亿元,并可
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2017-2018 年度公司为海南日
升预计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公司本次对海南日升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超过预计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鉴于海南日升满足调
剂的条件,公司将为御马坊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中的 10,000 万元
调剂给海南日升,本次担保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调剂后,2017-2018 年度公司为御马坊置业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
减少至 29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二号 3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徽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87296054Y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农业、旅业项目投资、
开发、经营;酒店用品销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
148,253.17 万元,负债总额 82,511.40 万元,净资产为 65,741.7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66%,2016 年度净利润为 277.33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 139,206.08 万
元,负债总额 71,893.9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66%,净资产为
67,312.18 万元,2017 年 1-6 月份实现净利润为 1,570.41 万元。
    本公司与海南日升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计担保金额:6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
当支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逾期利
息、违约金、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
的一切合理费用。其中,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下述合理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费、公证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海南日升本次借款到账后能够增加项目开
发资金,加快推进海南西岸首府项目的开发进程。
    2、董事会认为:海南日升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经
营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约为 2,154,698.40 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占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981,562.05
万元的 219.52%;占本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984,510.26 万元的 218.8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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