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
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
案》。公司原董事长赖伟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及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赖伟星先生辞职后将调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
长职务,并继续留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
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力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
于2017年9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杨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好利来
附件:
杨力先生简历
杨力:中国国籍,男,1955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中
文系。曾任新华社国内部记者 ;半月谈杂志社总经理;新华社音像中心副主任;
上海证券报副总编辑;中视都市传媒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15 任华闻传
媒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力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