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方式为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并将本次会议的议案提前五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 3 张,实收 3 张。吴悦娟、张子胜、严国红监事亲自参与了本 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 2017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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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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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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