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9 月 24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麦镇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公司转让广州梧桐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引
入新的投资者提升子公司的经营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依
据,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转让广州微因香雪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因香雪”)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公司产业结
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微因香雪任何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