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规与规则的 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 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 保资金安全。 2、本次委托理财主要投向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 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邱妘、蒋岳祥、郭站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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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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