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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11-2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发字[2008]29号)等文件的要求,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认真开展了治理自查专项活动,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等三个阶段的工作,并接受了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成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本公司高度重视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2008年7月,本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高层管理人员全部参与的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专项工作,并由董事会秘书室具体承办自查整改事务,正式拉开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序幕。
    2、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本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保证了治理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认真自查,完成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本公司严格对照自查事项,全面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在。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形成《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安徽证监局审核、备案。
    4、董事会审议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2008年7月30日,本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及附件,并于2008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认真收集整理公众评议。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本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中设立的专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认真收集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6、接受安徽证监局专项检查。2008年10月24日,安徽证监局在本公司现场开展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检查工作,并于2008年11月10日出具了《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总体评价意见及整改建议的函》(皖证监字[2008]294号),对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公司治理的总体状况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全面客观地自查,本公司认为:公司能够依法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本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相符合,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1、《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待修订
    整改措施: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述两项制度业经2008年8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布。
    2、股东大会未采取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整改措施: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业已载入了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并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等安排网络投票。本公司将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所涉及的事项性质,适时采取网络投票系统投票,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履行表决权进一步提供便利。
    3、本公司办公区目前尚与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区共用一套水电供应系统
    整改措施:本公司已与合肥市供水供电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力争在既定的整改时间内,即于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单独开立水电帐户。
    三、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评议情况
    为切实落实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便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2008年7月31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专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安排专人进行接听电话和收集资料,以听取和收集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至今,安徽证监局监管责任人和本公司均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本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采取多渠道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安徽证监局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08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审阅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三会”文件资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财务资料。2008年11月10日,安徽证监局出具了《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总体评价意见及整改建议的函》,基本肯定了本公司治理总体状况,同时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本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针对安徽证监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具体如下:
    (一)规范运作方面
    1、“三会”会议记录及授权委托书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本公司原以活页纸记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今后,本公司将在“三会”会议记录的活页纸上,以骑缝章的方式,分别加盖本公司印章、董事会印章和监事会印章,以充分保证“三会”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公司“三会”授权委托书原为综合授权方式,不利于委托人逐项发表意见。今后,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建立逐项委托的“三会”授权委托书格式,以便于委托人逐项行使审议和表决的权利。同时,要求授权委托的参会人员规范填写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三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妥善收集、保存“三会”会议资料,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版)》规定,对募集资金情况实施检查,内审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本公司审计部未按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出具检查报告。今后,审计部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以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完善内部审计职能,强化公司内控管理。
    (二)信息披露方面
    信息披露存在“打补丁”现象。
    2008年9月26日,本公司披露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08—036号)中提及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有误。本公司随即于2008年9月26日发布了《更正公告》(编号2008—037号)予以更正。
    整改措施:本公司将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强调对信息编制和审核的责任,强化对信息内容的检查把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防止再次发生“打补丁”现象。
    (三)募集资金方面
    1、本公司2007年9月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300万元到基本户,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系本公司首次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人员未能掌握资金使用方法所致。2007年10月,经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确认,该笔300万元资金已用于补充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营运资金。
    2、本公司2008年8月将募集资金40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没有履行相关的程序。
    2008年8月1日,为增加资金收益,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预算的基础上,公司将计划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存储于551902066810702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在原存储银行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钟楼支行,转存为定期存款,期限3个月。该转存定期存款事项未履行审议和公告程序。
    整改措施:该定期存款已于2008年11月1日到期,并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本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补充确认,并由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意见。
    本公司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严格加以执行,以规范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成效
    本公司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梳理了公司治理状况及存在问题,形成了对公司治理工作的全面认识,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整改落实。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强化了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有力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本公司将持续强化治理结构建设,有效积累治理经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做一个诚信规范的上市公司,以良好业绩回馈股东、回报社会。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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