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普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
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自然人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金宏、韩志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及林长友等
35 位自然人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共同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设立长春长光启衡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