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2017 年 10 月 13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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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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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上
述议案 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30 日(9: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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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17 年
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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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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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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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
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
3.00 √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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