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并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对本次董事会推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玉平先生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被提名人 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第 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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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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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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