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南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生物质资源的基
础上,拟在南漳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南漳凯迪生物质发
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此次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
为 8100 万元,由公司现金全额出资且 100%控股。本次公司出资金额未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天镇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议案》
凯迪生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指导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凯迪生态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在考察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上,拟在天镇
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天镇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此次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8100
万元,由公司现金全额出资且 100%控股。本次公司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