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金资本:关于参与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7年2月2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珠海铧盈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和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金领汇”)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盈三号”),基金认缴规模1,000万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
伙人认缴出资50万元;铧盈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0万元;华金领汇作为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0万元。基金主要投资但不局限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
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为医疗健康、TMT、高端装备制造、文化传媒、节能
环保5大领域。
    2、根据公司业务安排,盛盈三号拟增资认缴规模至 10,800 万元,其中,铧盈投
资将转换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 7,700 万元,珠海华金众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盈
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0 万元。
    3、2017 年 9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参与
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本次涉及的交易金额为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91%。根
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基金发起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45295262K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74
    法定代表人:谢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二)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珠海华金众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1C3N9R
    认缴规模:人民币 6,16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3562(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许菁麟)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以工商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伙人信息: 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1.62%股份,其余有限
合伙人由 35 名自然人构成, 共计持有 98.38%股份。
    三、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一)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8E8X6Q
    认缴规模:人民币 10,8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6878(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谢浩)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27 日
           变更前合伙人构成: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住所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    承担责任
                                                          (万元)     (万元)
珠海华金领盛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50           全体合伙   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有限     路 6 号 105 室-13856                                              人评估
公司
珠海铧盈投资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800          全体合伙   有限责任
                                                                                   人评估
有限公司         路 6 号 105 室-3774
珠海华金领汇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150          全体合伙   有限责任
                                                                                   人评估
投资管理有限     路 6 号 105 室-13857
公司
           变更后合伙人: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住所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    承担责任
                                                     (万元)         (万元)
珠海铧盈投资有    珠海市横琴新    货币
                                                                     100           全体合伙   无限责任
                                                                                   人评估
限公司            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74
珠海华金众盈股    珠海市横琴新    货币
                                                                     3000          全体合伙   有限责任
                  区宝华路 6 号                                                    人评估
权投资基金合伙
                  105 室 -23562
企业(有限合伙) ( 集 中 办 公
                  区)
华金资本或下属                    货币
                                                                     7700          全体合伙   有限责任
                                                                                   人评估
子公司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除公司副总裁谢浩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
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本次成立基金的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
和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行为。
 (三)经查本次成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主体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及重大税收违
法当事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但不局限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
点为医疗健康、TMT、高端装备制造、文化传媒、节能环保 5 大领域。
  (二)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5 年,分为投资期 3 年加退出期 2 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视合伙企业之实际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期限,每次延长 1
年,延长次数以 2 次为限。
  (三)缴付出资
   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日内缴纳全部出资:其中普通合伙人缴纳
出资 10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 1%;有限合伙人缴纳出资 10700 万元,
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 99%。
  (四)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五)管理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方式指
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
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设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为谢浩。
   (六)管理费
   在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按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支付管
理费;
   投资期结束后,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扣减该计费期起
算之前已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合伙企业按该管理费计算基数的 2%/年支付管理
费。
   (七)基金投资决策机构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决定项目投资的具
体事项。投委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投委会主任一名,投委会主任享有一票否决权。
其中,普通合伙人推荐 3 名委员候选人,推荐的委员候选人之一担任投委会主任。。
公司享有一票否决权。
       (八)绩效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在有限合伙人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且不存在任何违约的前提下,合伙企业取得项
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首先
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
资;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所有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后,100%向有限
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8%的年度复合利率(按照从实缴
出资到账日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如在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 100%
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到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完成上述分配后的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分
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由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九)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
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的,退还给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为其已经缴
纳的实缴出资扣减应当支付的有限合伙费用、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后所剩余之余
额。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对本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铧盈投资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设立盛盈三号,并担任该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拓展投资领
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
调关系,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可能受宏观周期波动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管理不善
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产、清算等不利情况,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在极
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本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拟投资项目投资时间长,可能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股权退出方式受投资项目经
营影响大,存在到期不能顺利退出风险。
    3、管理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
益水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正常、规范运作,对投资标的及
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通过各方协作,整合各项资源,切实
降低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华金盛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