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17
年9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等
级变更手续。
一、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及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0,000,000 股。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10 号),核准本次交易。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全部上市,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193,027,584 股。
2、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业务计划安排,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添“道路货物
运输”。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
业用抗蚀感光油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3、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19302.7584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9302.7584 万元。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感光新材料的研发、开发;印刷 围为:感光新材料的研发、开发;印刷
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 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
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 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
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
输。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302.7584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000 万股。公开发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9,302.7584
行前已发行股份为 7500 万股,占总股 万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为 7,500
本的 75%;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万股,占总股本的 75%;首次向社会公
股份为 2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5%。 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2,500 万股,占总
股本的 25%;2016 年度权益分派之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股份总数变更为 16,000 万股。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总股本增
加至 19,302.7584 万股。
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
二、 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需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后生效。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