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 11 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
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
网同日公告 2017-08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任免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免去虞云峰先生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职务,聘任周晓华先生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虞云
峰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本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2017-09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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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华简历:
周晓华:男,197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化工
机械技师。曾任湖北宜化化工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机事业部设备副部
长、尿素事业部副书记兼设备副部长、磷铵事业部设备副部长、长江
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设备部长、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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