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其中扈斌先生、孙剑非先生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参会和表决。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
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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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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