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2017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在杭 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关于确认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详见刊登于2017年9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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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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