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拟向陈德宏等 36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象广告股份有
限公司 96.2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疆天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
告。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
函【2017】第 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8 月 28 日前报送有关说
明材料。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2017
年 9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
的公告》。
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并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开市起恢复交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疆天山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关
于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新疆
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报告书披露后,深交所对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后,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
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53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并要求在 9 月 20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收
到深交所二次问询函后,公司与中介机构及标的公司积极开展回复工作,鉴于二次
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并需要各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且中介机构尚需
履行内部审核流程,公司较难在规定的回复时间之前完成相关工作,为做好回复工
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对二次问询函进行回复。
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
门批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