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核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情况的说明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自2017年7月28日上市以来,因股票价格涨幅较大,于2017年8月24日-8
月31日停牌核查。9月1日复牌后,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9月1日、9
月4日、9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30%。为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
票于9月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对上述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
二、关于公司自查情况的说明
(一)核查结果的说明
1、2014-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2.69亿元、2.44
亿元。2014-2016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4,099万元、4,066万元、3,815
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54%-23.13%。
公司目前运营稳定,预计 2017 年全年业绩较去年同期小幅稳定增
长,不存在业绩爆发的可能。经营方面,公司未来 3 个月内无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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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计划。公司 2017 年 9 月 5 日收盘价为 79.17 元,2016 年市盈率 152
倍,因业绩不存在短期内爆发可能,预计 2017 年市盈率仍将维持在较
高水平,远高于创业板平均市盈率 53 倍,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得知,公
司未来 3 个月内,不存在资本运作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承诺未来 6
个月内无提议高送转议案的计划。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7 年8 月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17-008)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列示的“公
司面临的风险”及公司 2017 年7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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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
业绩。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 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石油、烟草、政府行业。上述行业的信息
化投入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如国内政府选举以五年为一周期,相关信
息化需求也相应发生波动)。此外,上述行业也会因自身景气度变化或
其他原因调整信息化整体投入规模。上述情形导致公司可能在部分年份
出现订单集中增加或减少的现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业务开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及产业化、
研发中心升级及营销网络建设。上述项目的实施均存在一定周期,实施
效果均具有不确定性。其中,研发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形成研
发成果并向市场推广应用的风险;而产品的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也存在未
来市场需求变化导致项目预期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2) 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将有所提高,
每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有所上升,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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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实际收益不能达到预期,则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
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的行业信息化市场是充分竞争市场,通过多年发展,市场参与
主体众多。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会有更多的新兴企业进入信
息化行业,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丢失订单、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4、业务范围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四川省内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等,
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省外市场客户逐渐增加,公司业务领域已
扩展至河南、浙江、湖北、新疆等地,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公司业务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决策体系,进一
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
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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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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