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发 行了 2014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票面利率为 5.77%, 发行期限为 3 年,兑付日为 2017 年 9 月 17 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 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该期中期票据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2014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本息合 计人民币 211,540,000 元。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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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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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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