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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2,520 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248,148,076 股的 10.1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泉平出于个人资金需求,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
   将不超过 666.18 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2.68%)。其中,自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
   超过 248.14 万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418.04 万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 莎普爱思”)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的名称:王泉平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20 万股,占
莎普爱思总股本 248,148,076 股的 10.16%。
    王泉平上述股份均来源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
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持股 5%以上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
    1、2016 年 5 月 7 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
    根据王泉平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7 日披
露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6-029)。
    自 2016 年 5 月 7 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王泉平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816.87 万股(此前披露的减
持 850 万股的计划尚余 33.13 万股未减持),减持价格区间为 38.20 元/股至 45.00
元/股。
    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后,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7.38 万
股,占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63,375,000 股的 12.47%。详细内容请见
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6-068)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7 年 2 月 25 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
    根据王泉平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披露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7-006)。
    自 2017 年 2 月 25 日王泉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王泉平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37.38 万股莎普爱思股
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39.73 元/股至 40.00 元/股。
    自莎普爱思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之日(每 10 股转增 4 股,除权
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8 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177,248,626 股变为 248,148,076
股;王泉平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王泉平的持股数由
1,800 万股变为 2,520 万股。
    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后,王泉平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20 万股,
占莎普爱思总股本 248,148,076 股的 10.16%。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减
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666.18 万股(即不超过
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2.68%)。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248.14 万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418.04 万股。(若计划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时,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股份来源: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
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自莎普爱思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7 月 2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即王泉平)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即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有:作为莎普爱思股东,本人(即王
泉平)就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方式承诺如下:
本人将基于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在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人将减
持所持公司股票,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指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
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积极采
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
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
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4、关于王泉平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安排:自《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披露之日起(即 2016
年 11 月 4 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王泉平无增持莎普爱思股份的安排;王泉平
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股票价格等情况,将继续减持所持
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如果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王
泉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泉平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王泉平出于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王泉平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王泉平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
    (三)王泉平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泉平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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