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
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担保金额为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保证
担保。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担保事项的协议尚未签署,该担保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住 所: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法定代表人:林剑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苗
家湾磷矿开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硫酸、磷酸、
氟硅酸钠生产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肥业公司的资产总
额为 389,690.08 万元,负债 349,038.69 万元,所有者权益 40,651.39
万元;2016 年肥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4,055.17 万元,净利润
-21,899.21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肥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58,187.04 万元,负债 409,066.65 万元,所有者权益 49,120.39 万
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484.03 万元,净利润 9,003.9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金额为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公司将与有关金融机
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
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
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所担保的借款是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被担保的子公
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
的控制权。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上述重要子公司借
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689,7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92%,其中:对
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56,01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3%;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633,776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6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