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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投资参股宿州碧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宿州碧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东华科技”)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
水源”)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标段二”(以下简称“该 PPP 项目”),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30 号《关于关
于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标段二中标公告》。同
时,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授权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宿州城投”)作为政府方代表,参与该 PPP 项目的投资和
建设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达成的《PPP 项目协议》,各方将共
同出资设立“宿州碧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公司”或
“项目公司”),作为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标段
二的项目公司。碧华公司注册资本为 9289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
出资 4087.16 万元,占注册资本 44%;碧水源出资 4272.94 万元,占 46%;
宿州城投出资 928.9 万元,占 10%。
    2、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2017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宿州碧华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参股碧华公司。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53 号《六
届二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根据本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投资参
股碧华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风险投资。
       二、该 PPP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标段
二。
       2、中标价款:年可用服务费为 4626.9438 万元;年运营维护服务
费为 1428 万元;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13%。
       3、建设投资及业务范围:该 PPP 项目投资估算为 46446 万元,建
设范围为环城引河、环城河、运粮河、宿蒙大沟、龙河及火车站南塘与
北塘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以上河道两岸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
程、岸带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两岸绿化亮化景观工程及河道闸坝
工程等一切与黑臭河道治理相关的工程。
       4、项目运作及回报方式
       该PPP项目采取DBFOT(设计优化-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
式。由宿州市城投集团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本公司、碧水源合资设
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黑臭水体的初步设
计优化(如有)、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期满将项目设施完好、无
偿地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公司在享有排他性经营权的同时须按规划和政
府方指令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合作期内,宿州市财政局根据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在项目公司达到
服务绩效标准后向其支付购买服务费。
       5、建设或服务时间:该 PPP 项目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
       该 PPP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东华科技 2017-030 号公告。
       三、投资主体介绍
       碧华公司由本公司、碧水源、宿州城投共同出资设立,其他投资方
基本情况如下:
    1、碧水源:成立于 2001 年 7 月,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802115985Y,法定
代表人为文剑平,注册资本为 313368.68 万元人民币,住所在北京市海
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23-2 号,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和水资源
管理等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生产、销售膜、膜组件、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
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等业务。碧水源于 2010 年 4 月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简称为碧水源,股票代码为 300070,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行业。
    碧水源由文剑平、刘振国等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与本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2、宿州城投:成立于 2002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李言明先生,注
册号为 913413007373492661,注册资本为 108391 万元人民币,企业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地在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
厦,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的投资、融资、运营、
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房
地产开发、标准化厂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参与市
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等。
    宿州城投由宿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本公司与宿州城投及其股东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宿州碧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928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的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PPP 项目协议》及碧华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
4087.16 万元,占注册资本 44%;碧水源出资 4272.94 万元,占 46%;宿
州城投出资 928.9 万元,占 10%。第一笔出资在碧华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
缴纳;在该 PPP 项目开工后 90 日内,各方股东应按各自占股比例实缴
到位。
    组织机构:碧华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提
名 2 名董事,碧水源提名 2 名董事,宿州城投提名 1 名董事;董事长由
碧水源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碧华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本公司、碧水源、宿州城投各委派 1 名,设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会
主席由监事会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碧华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本公司、碧水源提名,设副总经理 2 名,由本公司、宿州城投各委派 1
名;设财务总监 1 名,由本公司、碧水源提名。
    政府付费:一是可用性服务费,即自项目运营起始日起,宿州市城
市管理局每季度支付一次可用性服务费,以经财政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
准。二是运营维护服务费,自项目运营起始日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每
季度根据该季度的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本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运
营维护费用将根据运营维护期间的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调整,调价周期为
2 年。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碧华公司系该 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该 PPP 项目已通过宿州市财政
局组织开展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取得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的一揽子
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宿州市发改委的批复,建设方案取得宿
州市人民政府的同意;项目已列入安徽省 PPP 项目库,具有一定的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
    1、投资效益:本公司投资效益主要包括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收益以
及对该 PPP 项目的工程收益。
    2、投资风险分析:该 PPP 项目面临诸如政策性风险、融资风险、
政府财政支付风险等,其中重点是政府财政支付风险。鉴于该 PPP 项目
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政府部门审批,故政府支付风险较小。
       3、投资影响分析
       本公司投资参股碧华公司,可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并带动工程业务。
       本次投资金额为 4087.16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该 PPP 项目合作期限为 15 年(含 2 年建设期),若项目顺利执行,
预计对本公司未来 15 年内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其他
       本公司将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及时披
露该项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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