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关于向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
议书》(以下简称“增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投资协议,正式协议的
签署尚需根据审计、评估等尽调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2017 年 9 月 15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科”)、秦保伟签订了《增
资意向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123 万元人民币向赛科进行增资,
占增资后赛科 51%的股权,成为赛科第一大股东。
本次增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介绍
1、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安强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2-甲基吡啶,2,2 联吡啶生产及销售。
2、秦保伟为赛科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公司及自然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增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1、本次赛科估值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2、待评估完成后,赛科将把部分对股东的借款转成注册资本,
使得赛科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加上转增的注册资本等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本次赛科净资产就以人民币 3000 万元作价。
3、公司将出资 3123 万元,占增资后赛科 51%的股权,成为赛
科第一大股东。
4、增资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安排
赛科董事会设 5 人,利尔化学推荐 3 名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监事会设 3 人,利尔化学推荐 2 人,其余由其他股东推
荐。
5、赛科及秦保伟承诺,在签署本增资意向书之日起 180 天内,
不会同任何除利尔化学之外的其他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就赛科股
权转让事宜签署任何协议或进行任何实质接触或洽谈。
6、本增资意向书签署后 180 日内,不能完成正式增资协议的签
署,本协议自动失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收购,公司将加强对上游关键原料的保障,并有利
于开拓精细化工产品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增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投资协议,正式协议
的签署尚需根据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结果等进行协商和谈判,并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关于向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