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 公司股东徐强和徐珺兄妹通知,徐强和徐珺兄妹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了质 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徐强、徐珺兄妹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400,000 股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截至本公告日,徐强、徐珺兄妹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0,0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7.33%;进行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 4,40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33%。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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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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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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