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
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刘
明哲先生、李志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
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