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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
了修订,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
外收支”,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
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
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
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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