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
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申报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超大口径光学元件超声磨抛加工技术及
装备”项目的议案》。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课题责任单位与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
司等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超大口径光学元件超声磨抛加工技术及
装备”项目。公司在本课题中以完成研抛装置集成制造,并开展工艺实验;建
立大口径光学元件加工工艺规范、检测技术标准为目标。负责为摇臂式轮廓测
量系统、磁流体抛光系统、应力盘抛光装置制造、集成;平转动小磨头抛光装
置研制;牵头进行铣磨系统与主机的集成和测试加工等;牵头进行研磨抛光执
行单元和主机集成及试加工等。本课题完成后将帮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升各
项技术竞争力,同时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